| | | | | | | |
最近,青州卷烟厂以颐司州〔2004〕号《关于开展“2004年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形式发文,全面部署开展质量月活动。
方案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最近发出了“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决定于2004年9月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山东省、潍坊市及青州市也就开展质量月活动发出了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厂党委决定于2004年9月份在全厂范围内开展“2004年质量月”活动。
该企业对活动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求各级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通知精神,围绕“2004年质量月”活动主题,以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质量振兴纲要》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质量政策为主要内容,以提高企业整体质量水平为目标,以“质量兴企”为主线,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大力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重视质量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在全厂范围内营造人人重视质量、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浓厚质量氛围,推动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深入、广泛的开展,以全员优良的工作质量确保奉献给社会的产品都是完美无缺的艺术品,推动企业加速向争创全国名优品牌、争创全国名强企业目标奋进。
并就活动主题、组织领导、活动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2004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为: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为加强对“2004年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成效,成立“2004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生产质检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实施和督促落实,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进展情况。
1.开展以质量法律法规为重点的质量宣传
活动期间,厂工会要在南厂、北厂大门处醒目位置悬挂“2004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横幅;政治工作处在《星光》报开辟质量专栏,突出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及质量战线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各车间、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周二政治业务学习、班前、班后会等时间,组织学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质量法律法规知识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