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新疆区烟草专卖局(公司)的要求,目前,新疆烟草系统各单位“三项检查”工作已经自上而下全面展开。
伊犁、昌吉、哈密、阿克苏、克拉玛依、进出口公司、乌鲁木齐、喀什等分局(公司)分别成立了“三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全面负责“三项检查”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同时,各单位研究制定了《2008年“三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三项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区局(公司)“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严格开展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紧紧围绕国家局“制度是否完善、决策是否程序、运作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的要求和区局(公司)的安排部署,在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国家局副局长张辉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三项检查”工作,做到分类整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重点完善项目的预算、决策、投资、招标、运行、监督等主要环节的管理制度;对2008年以来物资采购的决策程序、决策依据、采购计划与预算、合同执行等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对广告促销项目以及报纸、宣传项目的申请、审批、实施过程进行自查和完善;对工程项目建设等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审计制,项目用途、建设规模等进行自查,以确保“三项检查”工作深入、扎实、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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