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据烟草中国网信息员唐忠权报道 近日,浙江慈溪日报上刊登了一则因非法经营卷烟而被判刑的法制新闻,在当地广大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特别是对广大卷烟零售户来说,通过该卖正宗卷烟也被判刑事件,不仅使他们进一步提高了法律觉悟,而且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警示作用——违法必查,违法必究。
该案件中,涉案的四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1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到5万元的罚金。案件宣判结果一见报,确实在广大卷烟零售户中引起较大的震动。如果早在几年前,有谁会把买卖正宗卷烟跟犯罪、坐牢联系起来呢?而如今,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打击犯罪活动力度的加大,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卷烟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卖商品,受国家法律严格控制。《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必须在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而且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必须到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本案中的被告人在没有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地区差价,非法经营卷烟业务,触犯了法律。该案宣判结果也告知人们: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且必须向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同时又告诫那些正从事或正想从事同类非法经营活动的零售户,立即停止不法经营活动,彻底打消念头,合法经营才是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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