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7月16日,山东省烟草行业废弃烟叶销毁现场会在胶南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加强残次废弃烟草专卖品管理的部署要求、总结回顾山东省销毁废弃烟叶的工作情况、分析研讨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的《不能回收利用的残次烟叶或废弃烟叶、烟末销毁处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对下一步全省销毁废弃烟叶工作进行部署。省局(公司)、山东中烟工业公司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局(公司)有关领导指出,废弃烟叶的问题及其销毁处理的方式,与树立行业负责任形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本质要求有密切的联系,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销毁废弃烟叶工作的重要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省局(公司)有关领导强调,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各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畅通。二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销毁废弃烟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的环节和工作很多,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保障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三要严格落实销毁合同,确保工作目标实现。各单位要按照有利于加强专卖管理监督、销毁过程严格规范和销毁成本最低的原则签好销毁合同,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议指出,废弃烟叶处理是烟草工业企业加强内部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工作,也是烟草行业内部监管的重要内容。省局(公司)根据国家局关于“烟叶废料的销毁,不仅要改变不仅要改变其物理性状,更要确保改变其化学特性,从根本上杜绝烟废料的倒卖和非法卷烟的生产”的要求,严格规范了废弃烟叶销毁处理的管理办法,切实解决了工业企业面临的困难。会议强调,山东中烟系统各卷烟厂、复烤厂和瑞博斯公司,要严格按照省局(公司)要求,与指定的废弃烟叶处理点签订销毁协议,自觉接受驻地烟草专卖局(公司)监管,确保烟叶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山东中烟公司将按照“谁生产的烟叶废弃物,谁负责处理,谁负责确保安全”的原则对废弃烟叶处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会上,承担废弃烟叶销毁工作的企业代表宣读了企业承诺书。来自全省6个地市的市县两级专卖监督管理人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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