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为使公司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近日,江西中烟工业公司参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制定了《江西中烟工业公司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该《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三条,对公文处理的负责部门、公文办理的有关要求及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立卷、公文归档、公文销毁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要求除公司机关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外,各直属单位可参照执行。
此外,由于部门职能调整,江西中烟工业公司今年新成立了经济运行部、综合计划部、政治思想工作部、原料供应部等部门,该《办法》在“公文编号”的章节中对由新成立部门拟稿的公文的编号方法也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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